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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业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发表时间:2020-08-11 浏览次数:

沈阳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的多科性研究应用型大学,始建于1949年,1985年由沈阳机电学院更名为沈阳工业大学,在“双一流”建设中被列为辽宁省国内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高校。学校由位于辽宁省沈阳市的中央校区、兴顺校区、国家大学科技园和位于辽阳市的辽阳分校组成。

为进一步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培养复合型人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 9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普通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通知》(辽教发【2020】23号)精神,我校决定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共安排8个专业,招生计划292人。

一、招生对象

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综合素质符合相关专业入学条件,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

二、报名时间

自招生简章发布之日起至8月17日17:00时止。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校区

招生专业

学制

招生计划

学费(元/年/生)

招生范围

咨询电话

沈阳校区

工业设计

2年

27

4800

非工业设计、产品设计专业毕业生

赵老师

13804981970

车辆工程

2年

27

4200

非车辆工程专业毕业生

李老师

13840067980

电子信息工程

2年

27

4800

非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专业毕业生

伞老师

13898111431

法学

2年

27

4200

非法学专业毕业生

张老师

13591423312

英语

2年

27

4800

非英语语言文学相关专业毕业生

尚老师

15142079183

辽阳分校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2年

52

4000

非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毕业生

吴老师

15941915128

知识产权

2年

52

4200

非法学、知识产权、监狱学、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国际经贸规则、司法警察学、社区矫正等专业毕业生

王老师

13941911968

电子商务

2年

53

4000

非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及法律等专业毕业生,不招收修读过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及法律辅修或双学位的毕业生

王老师

13941911968

注:实际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为准,报名人数少于15人的专业将停办。

四、报名方式

考生将报名材料压缩后以“报考专业+姓名”命名,以邮件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主题为“第二学士学位报名材料+姓名”,沈阳校区招生专业接收邮箱为:7833598@qq.com;辽阳分校招生专业接收邮箱为:1319216253@qq.com。

报名材料按序号进行编号,《登记表》采用word和.jpg两种格式,其他文件格式为jpg格式:

(1)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登记表word格式;

(2)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登记表考生确认签字扫描件;

(3)第一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本科学习成绩单(教务部门公章);

(5)国家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

(6)其他奖励证书。

五、考核及录取

我校将于8月19日前完成初审工作,并在沈阳工业大学招生信息网进行初审合格考生公示,未通过审核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招生考试。

本次招生考试将采用网上考核的方式,各办学单位负责组织相关考核工作,主要从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专业基础和外语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核,各专业的具体考核要求将在8月19日由办学单位向考生公布。最终录取结果按照各办学单位考核成绩择优录取,考核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外语四、六级考试通过等级高的考生(以425分认定为通过等级考试),对于外语等级相同的优先录取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高的考生,所有成绩全部相同时,依据考生报送材料,择优录取,录取结果将于8月30日前在沈阳工业大学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六、附则

1.入学审查。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辽宁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2.学籍管理。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纳入学校统一的学籍管理,实行全日制学习,修读年限为2年,学习期满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

3.毕业学位。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按照教育部要求颁发证书,学位证书上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4.收费标准。第二学位专业的学费按我校对应第一学位专业的学年学费标准,按年度缴纳学年学费。

5.就业派遣。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如中途退学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6.其他说明。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申请者应保证本人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本人承担一切责任;我校未委托任何校外机构及个人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培训、咨询活动。

六、联系方式

沈阳校区: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

邮政编码:110870

联系电话:024-25496072

辽阳分校:

联系地址: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光华街30号

邮政编码:111003

联系电话:0419-5319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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